婚内财产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在平时的婚姻案件咨询中,大部分当事人拿给我们看的婚内财产协议都有一定的问题,大部分都是套用的模板。青岛法智离婚律师建议您千万不要为了省钱而套用模板。否则很容易造成财产损失,得不偿失。
一、婚内财产协议不能写的内容有哪些?
1、不能约定人身性质的相关内容。比如出轨一方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出轨一方要无条件配合另一方离婚。这些都不能写,一旦写了,整份协议可能无效。
2、不能涉及到夫妻双方之外的第三人的财产,比如登记的子女、父母名下的房产和车辆,不能进行约定归你们所有。约定公司的财产归你们其中一人所有,也是无效的,因为公司在法律上是个独立个体。公司财产属于公司不能直接约定给个人。
3、不能限制婚姻自由。比如谁提离婚,谁就少分财产,谁出轨,谁净身出户。因为这种条款都变相地限制了婚姻自由,也是无效的。
二、婚内财产协议必须要写的内容有哪些?
1、如果财产当中涉及到房产,最稳妥的方法是签完婚内财产协议书后,马上办理房产过户。如果有贷款的房子不能立即去办理过户登记,要记得在协议当中写清楚还清贷款对方应当配合办理过户登记以及违约责任。还需约定对方不能擅自抵押买卖房产。如果擅自买卖抵押房产的话,要写清楚具体要承担违约金的数额。
2、如果协议约定涉及到流动资产,建议大家不但要把像存款、股票、保险、理财等流动资产固定,而且还要约定清楚这些账户里面的财产归谁所有。约定之后不能相互流动,放在固定账户里面,以免和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导致约定无效。
3、约定清楚双方的债务问题。比如约定清楚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如果导致另一方被牵连的话,有权向对方追偿并且承担违约责任,避免对方在外有不知情的负债,从而牵连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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