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家暴说不
正在遭遇家庭暴力的女性朋友们注意了,好消息来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于今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司法解释当中第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诉讼为条件,也不需要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一定期限内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意味着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更快更及时的发挥作用,受害者们可以勇敢的对家庭暴力说不。
司法解释当中给家庭暴力的种类做了更大的扩充和补充。以前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能够成功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对方有家暴行为并提供证据;二是家暴行为必须很严重。而现在冻饿、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行为均属于家庭暴力,均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不仅仅保护身体受到伤害的弱者,还保护精神上受到伤害的一方,这是法律的进步。
青岛法智离婚律师团队提醒您:我们推送的文章仅做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需找青岛离婚律师、青岛婚姻家庭律师,请与我们联系,可进行免费咨询!
上一篇:诉讼离婚这四点千万别做
下一篇:如何收集老公和小三的聊天出轨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