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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一起还贷,离婚时怎么分?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4-24

男女双方一旦要步入婚姻殿堂,房子是大家绕不开的话题。现实生活中,一般都是由男方置办房产,由男方交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最为多见。关于这类情况,在离婚纠纷中该房产怎么分?此时,房屋价款中包含另一方的价值投入,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妥。合同签订、首付款的支付、不动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缺乏法律依据。实际上,此类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混合体。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分割此类财产时,即要保护个人婚前财产权益,也要依照《民法典》关于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公平分割婚后双方还贷形成的夫妻共有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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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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