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30万离婚时却成了共同财产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8-10
婚前银行卡里的30万,离婚时却成了夫妻共同财产,90%人会犯的一个错误是财产混同。青岛离婚律师团队结合亲办案例为您做详细分析。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11日刘先生、李女士在青岛市南区民政局登记离婚。 2022年6月10因感情不和离婚。刘先生婚前银行卡里有30万余额。分配财产时,产生一个问题,银行卡里有50万,比之前多了20万。王先生认为30万是他的个人财产,不能分给对方。这几年多出来的20万,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
【裁判结果】
最终结果法院认定这50万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刘先生无法证明从银行卡里取出的每笔花费是婚前还是婚后的。
青岛法智离婚律师团队提醒您:我们推送的文章仅做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需找青岛离婚律师、青岛婚姻家庭律师,请与我们联系,可进行免费咨询!
上一篇:对方在外面欠了钱怎么办?
下一篇: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