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签夫妻财产协议有效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对婚前或婚后的财产进行约定。有书面财产约定的,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的,适用夫妻共同共有。那么,自己签订的夫妻财产协议是否有效?青岛法智离婚律师为您做详细讲解。
协议无论是当事人自己写的还是委托律师起草的,也无论是手写的还是打印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协议经双方签字,原则上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一、协议附加如下条件。比如,如果一方出轨,就净身出户;如果一方起诉离婚,就放弃财产。这种以出轨或离婚为附加条件的财产协议附加条件属于忠诚条款或者是限制婚姻自由,可能被认定为协议无效。
二、财产协议不能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离婚时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进行判定,不能以夫妻协议的方式对子女的抚养权提前进行约定。
三、财产协议不能限制或免除法定的抚养义务、赡养义务。尤其是再婚的情况下,如果与前妻或前夫有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不能以夫妻财产协议的方式限制法定义务。
四、协议涉及的财产应当是双方的合法财产,尤其不能约定别人的财产。常见的情况是将父母的财产进行约定,属于无权处分,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如果涉及的财产利益较大,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起草,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人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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