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强制执行后还不给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当中离婚的情况虽然并不多见,但也并不少见, 许多家庭夫妇关系不和谐的,最终都只能选择离婚, 但是对于拥有孩子的家庭而言离婚往往还意味着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用, 而不给就可以选择强制执行,那么抚养费强制执行后又不给怎么办?法智离婚律师团队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分享给您。
抚养费强制执行后又不给怎么处理?
抚养费强制执行后又不给可以向法院申请继续强制执行。有能力给不给的可能构成拒执罪可以要求拘留的。当然建议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对方进行协商处理,可以将强制执行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与对方沟通而使对方理解不可能逃脱抚养费的支付义务。
抚养费强制执行怎么进行?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
【法智离婚律师说法】
在我国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拥有抚养权的父母都必须尽到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不管其逃脱自己的义务多少次法律都会强制要求其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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