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与郑某离婚纠纷案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3-25
【基本案情】
原、被告于2019年5月26日在成武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原、被告婚间经常因琐事争吵,2020年原告外出务工,与被告分居至今,已与被告分居二年之久,故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裁判结果】
原告石某某与被告郑某某离婚。
【法智离婚律师说法】
感情是婚姻的基础,原被告双方婚间应彼此珍视对方。本案中,原告因家庭琐事与被告产生矛盾后离家出走,导致双方分居超过两年,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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