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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案例

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归谁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3-25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男)与被告赵某(女)2021 年结婚,2023 年生育一子。婚后因家庭琐事矛盾频发,2025 年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孩子应由其抚养,理由是自己经济条件更优厚(年收入约 30 万元,赵某为全职太太无收入)。孩子目前未满两周岁,一直由赵某照顾。

【法院判决】

青岛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1、抚养权归属原则:根据《民法典》第 1084 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具体情况分析:

   - 孩子目前 1 岁 8 个月,未满两周岁;

   - 孩子出生后一直由母亲赵某照顾,形成稳定的生活依赖;

   - 原告虽经济条件较好,但工作繁忙,实际陪伴时间有限;

   - 被告虽无收入,但可依法主张抚养费;

3、判决结果:准予双方离婚;孩子由被告赵某直接抚养;原告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3000 元至孩子年满 18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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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智律师解读】

青岛法智离婚律师团队提示:子女抚养权是离婚案件中最敏感、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而非单纯比较经济条件。不同年龄段抚养权判定原则原则如下:

1、子女不满 2 周岁,原则上归母亲;

2、子女2-8 周岁,综合考量双方条件;

3、子女8 周岁以上,应尊重子女真实意愿;

实务建议:

争取抚养权应重点证明:①稳定的陪伴时间;②良好的抚养环境;③子女的生活依赖关系。经济条件可通过抚养费制度弥补,并非决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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